但若患者尚无出血表现,以下几种情况可暂不考虑补充:
首先可如下图所示,初步鉴别遗传性低/异纤。由于不同类型基因突变对FIB功能的影响机制各异,及机体的代偿调节作用,遗传性异纤中仅30%左右有出血倾向,遗传性低纤也通常不会自发出血,因此对于不伴出血表现、出血史的遗传性低/异纤患者,若不接受有创操作,可不必补充FIB。
巴曲酶、巴曲亭等蛇毒类药物可导致FIB降解消耗,在药物完全代谢清除前,补充FIB也会被很快消耗,意义不大。由于FIB半衰期较长(约4天),一般停蛇毒药5天以上FIB可恢复到接近正常,对于无出血表现者,停药静待恢复即可。
由于FIB检测试剂成分主要为凝血酶,若所用FIB试剂中凝血酶浓度较低,患者又正应用较高剂量凝血酶直接抑制剂(如达比加群、阿加曲班)或普通肝素,均可能干扰FIB检测,得到假性低值。可在非抗凝治疗期送检,或稀释标本检测FIB。
此外,不明原因达到危急值的FIB是因为DIC、合成不足还是单纯的纤溶(原发或蛇毒等药物所致)也是临床会关心的问题,有条件的实验室可以检测TAT(凝血酶-抗凝血酶复合物)、PIC(纤溶酶-纤溶酶抑制物复合体)来判断:
无条件时,可同时关注D-DIMER和血小板计数,若D-DIMER显著升高、血小板计数进行性降低,要考虑DIC等严重凝血紊乱的可能;若两者均无明显异常,可排除D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