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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四名顽童在楼顶上嬉戏,乱抛石头,其中一块石头砸中楼下小食店外一名正在吃饭的小男孩的头部,造成其中型开放性颅脑损伤,用去医疗费4万多元。
之后,受伤男孩家长将四名顽童及其父母连同涉事楼房的房东及楼下小食店老板均告上法庭。
事件
楼顶落石砸伤五龄童头
2015年8月7日中午,5岁男孩小明(化名)和父亲来到长安镇一家小食店。父子俩坐在店外的空地上就餐。没料到祸从天降,从该店所在楼房的楼顶,突然抛下一块石头,正好砸中小明的头顶。小明被送往医院,被诊断为中型开放性颅脑损伤等。后小明辗转求医,用去医疗费用4万多元。
2015年11月,小明经司法鉴定,分别构成两处十级伤残,18岁后要行颅骨修补术,约需3万元。
酿成惨案的这块石头,究竟是谁抛下的呢?事发后,当地派出所曾作调查。。经查,事发时,四名小孩魏小小(化名)、李小一(化名)、李小二(化名)、吴小小(化名)在楼顶玩,楼顶有一堆石头,四人都曾往楼下扔了一些石头。
事发时,魏小小的父母看到小孩与其他小孩在出租房的一楼玩,但不知道几个小孩何时上了楼顶。其他三个小孩的父母均不在事发现场。大家都不清楚到底是哪个小孩扔的石头砸伤了小明。
案涉楼房的房东邱某称,吴家是该栋楼里的租户。案涉石头来自楼顶。邱某称,他在每层楼梯都张贴了警示语,严防高空坠物。按管理规定,通向楼顶的门是不能锁的,楼顶作为公共场所,也是消防通道、避难场所,且供整栋楼的租户晒衣服、乘凉等,每月15日他会定期上楼顶检查。楼顶的隔热层在7月15日左右损坏了,有不规则的石头掉下,尚未维修,这些石头是堆放在固定区域的。
小明家认为,小食店明知在居民楼下营业存在高空抛物的风险,但未采取打开雨棚等安全措施,应承担过错责任。
小食店则喊冤称,店里不能预测到有高空坠物的意外发生,这已超出其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范围。案发后,部分小孩家长和房东共垫付了小明医疗费2万多元。
2016年2月,小明在父母帮助下,,连同小食店的老板以及房东,要求对方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18万多元。
判决
四家长赔偿14万余元
,判令四名顽童及其父母连带赔付受伤的男孩14万多元,房东邱某对四名小孩及其父母的上述赔偿责任以10%为限,承担补充责任;小食店则无需担责。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高空抛物后果严重者或担刑责
,这是一起因高空抛物伤人引发诉讼的典型案例。我国对于高空抛物采取了特殊的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建筑物上抛掷物品造成他人伤亡的,如果能确定具体的抛物者的,由该抛物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能查明抛物者具体是谁,除了能提出反证的,则该建筑物上所有有可能实施该抛物行为的业主或其他管理人,需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抛物者主观上存在故意,造成严重后果的,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抛物者是未成年人的,则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作为父母,应当注意从小教育未成年人明白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其法律责任,不要在楼上乱扔东西。
“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今年3月,东莞塘厦就发生了一起苹果砸中3个月大女婴的事件,导致右侧头骨粉碎性骨折,后期将留下后遗症。
●2016年10月4日上午,受害人卜英贵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芜湖市镜湖区绿地伊顿公馆28幢1单元某私房菜馆门口人行道,被高空坠落的红砖砸中头部,当场死亡。
●2017年7月11日晚上8时许,在深圳宝安区松岗街道蚌岗村,一名男子过路时被高空坠下的一块石头砸中,急救人员对其进行救治无效身亡,年仅21岁。
●在更早前的2014年7月,福建泉州市内的某小区,物业管理处大楼5楼的玻璃突然坠下,楼下的黄先生正巧与一人正在聊天,玻璃直接砸中黄先生的头部。次日上午,黄先生抢救无效死亡。
再次提醒
你的随意一扔
极有可能危及他人的生命
拒绝高空抛物!
消息来源/全媒体记者 尹金钟
本期编辑/李芳波 见习编辑 邹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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